
朝代:元代
作者:张可久
原文:
小金山
拂阑干仙袂飘飘,堂占波心,缆解松腰。露满螺杯,风香翠袖,月冷鸾箫。比江上金山小小,望天边银海迢迢。醉倚红桥,休说江南,西子妖饶。
小崆峒燕集
小崆峒庭院深深,老鹤长鸣,鹦鹉能吟。帘外荷香,楼前柳影,井上桐阴。七宝树天风古林,六铢衣水月观音。座列琼簪,酒进金波,曲奏瑶琴。
秋思
写新诗红叶胭脂,数字归鸿,一扇凉飔。远水空奁,残荷老翠,倦柳荒丝...
补充注释
作者:佚名
收族:《仪礼·丧服》郑玄注:“收族者,谓别亲疏,序昭穆。”《礼记·大传》孔颖达正义:“‘收族故宗庙严’者,若族人散乱,骨肉乖离,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;若收之,则亲族不散,昭穆有伦,则宗庙所以尊严也。”因此,“收族”的意思是:以上下尊卑、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,使不离散。方仲永的试笔之作“以养父母、收族为意”。“养父母”,是“孝”的表现,“收族”,是“仁”的表现。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,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。因此,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,还特地把这首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,让他们来评定。
传一乡秀才观之:“秀才”,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,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。“一乡”,全乡。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,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。
指物作诗:即作“咏物诗”。过去训练儿童作诗,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,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,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,是作诗的起步训练。
明道中,从先人还家:“明道”,宋仁宗年号(1032~1033)。“先人”,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。按:王安石父亲名益,字损之,天圣八年(1030)曾以殿中丞知韶州(现在广东省韶关市),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,王安石(当时13岁)随行。据此,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(1033)。宝元二年(1039),王益卒于江宁(现在属江苏省)通判任上。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(1043),故称“先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