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明代
作者:张溥
原文:
五人者,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义而死焉者也。至于今,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,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门,以旌其所为。呜呼,亦盛矣哉!
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贵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没不足道者,亦已众矣;况草野之无闻者欤?独五人之皦皦,何也?
予犹记周公之被逮,在丙寅三月之望...
创作背景
作者:佚名
这首词作于淳熙元年(1174)春,作者第二次在建康做官,任江东安抚使参议官。叶衡也是当时著名的抗金人物,与作者关系密切。辛弃疾这次在建康任职,也是出于叶衡的推荐。叶衡于是年二月招赴京城,该词正咏此事。 1、 李肇翔.辛弃疾词.沈阳:万卷出版社,2009年:第28页